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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委农村工作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来源:杏彩体育官网入口 作者:杏彩体育官网入口网址 发布时间:2024-07-11 14:28:50 点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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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东安县委农村工作部、东安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1、县委农村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上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制度)………………………………………(31)

  2、县委农村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职责分解意见………………………………………………………(37)

  2、县委农村工作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奖惩办法……………………………………………………………(43)

  根据《东安县委办公室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更名为东安县委农村工作部的通知》(东办通知〔2009〕3号)精神,东安县委办公室不再加挂东安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组建东安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简称县农办),与东安县委农村工作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县委机构序列。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意见和有关措施意见,检查监督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与管理。

  (二)组织研究全县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和支农部门的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制定并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农业投入与劳动力管理和小城镇体制)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研究提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建议,重点抓好园区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并组织考核。

  (六)研究提出农村产业开发的政策建议,协调科教兴农,协调指导农科教结合以及农村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检查监督财政“三农”投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八)研究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负、惠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重大案(事)件。

  (九)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民体育运动和农业劳动模范的评选与管理工作。

  (十)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建议,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工作,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十一)协助县委及有关部门抓好县直农口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县直农口单位对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协助部(办)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电、信息综合、保密、档案、督查督办、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指导、审计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村基层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金管理办法。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建议及全县“三农”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及本部门起草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组织开展农村综合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动态信息,总结、推广、宣传农村工作先进典型经验;负责有关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抓好农业现代化试点工作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办好东安新农村信息平台;检查监督农村经济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小康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制订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新农村建设政策建议;抓好新农村“示范工程”实施,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小康建设的考核,总结推广新农村建设典型经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涉农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检查监督财政“三农”投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承担东安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农村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县域经济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协调指导农村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抓好县域经济和农村产业发展情况综合、典型经验推介,重点抓好园区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有关开发项目的管理;组织县域经济年度考核工作;承担县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县委及有关部门做好县直农口系统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劳动模范的管理和农民体育工作。

  负责东安县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专项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领导小组各种会议的组织、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的起草;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制度、政策意见、发展规划、意见建议的起草;负责县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认定管理和省级示范村的申报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拟定和资金的监管,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督办、督查和考核等。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发[2006]1号和湘发[2006]1号文件有关政策的责任分工的通知》(湘办[2006]9号)

  3、东安县委办公室、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安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办[2006]1号)

  风险①:不按要求审查材料,致使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过关。风险②:没有经过相关部门集体考察取得“新农村示范村”称号。风险③: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致使申报材料不过关。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不按要求审查材料,致使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过关。风险②:不按事实对项目进行论证,致使不应立项的项目立项,应立项的项目没有立项;不按原则进行资金分配,致使项目资金分配不合理。风险③:没有经过相关部门集体论证的项目,给予资金安排。

  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东安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加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风险意识。3、强化效能督察,严格责任追究。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方针政策,抓好省委、省政府2004年17号文件和有关配套文件的落实。

  2、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下发关于申报年度县域经济发展项目的文件。

  ①书面请示;②《县域经济考核申报表》;③县域经济数据指标自查报告;④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总结报告。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资料欠缺,格式不符,导致上报省里材料返工而影响时效;风险②涉及部门对数据审核不认真,影响考核质量。

  坚持按高标准评选表彰农业劳动模范,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强与农业劳动模范的联系,了解农业劳动模范的学习、生产、生活、健康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他们开展生产竞赛、致富奔小康等活动,为社会争做贡献。加强农业劳动模范先进事迹的宣传,推介先进经验,扩大农业劳动模范示范影响作用。做好农业劳动模范的学习教育和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健全农业劳动模范档案。管理和发放农业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和生活困难补贴。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农办[1999]42号)文件,确定各级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农业劳动模范的综合管理部门。

  2、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省财政厅关于改善和提高农业劳动模范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14号)对农业劳模进行荣誉津贴和生活困难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

  权力运行风险:风险①:在收集整理、初审各县(市、区)上报推荐材料过程中,可能出现工作不细致,评选条件把关不严,而造成后续工作效率低,推荐对象素质不高,而影响评选质量;风险②:可能出现个人印象和碍于人情及上级领导打招呼而影响评选的公平、公正性。

  防范措施:1、工作人员按劳模评选条件严把第一道关,资料收集、初审过程设立复审程序,由2人以上把关。2、在集体审议过程,严格执行劳模评选条件要求,评选结果实行票决制。

  2、贯彻执行《预算法》,组织实施本部的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工作,监督预算执行。参与本单位收支计划的研究和制定,严格收支两条线,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根据年初批准的收支预算,严格控制支出,搞好资金调度,保障正常工作运转所需资金。

  3、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及时做好记帐、算帐和编制报表等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提供财会核算分析资料。

  7、《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统发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9、《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

  10、《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在财务预算方面,未严格执行年初的财务预算,导致开支不合理,造成挪用、误用资金,影响经费正常运转。风险②:在经费收支管理方面,收入未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私自留用各项经费;支出未按规定权限签批,大额资金的使用上,未经集体讨论,导致资金使用不当,给工作造成不利,私存,私设“小金库”。风险③:在会计核算管理方面,会计人员贪污、挪用、职务侵占;对印鉴保管不善出现丢失、被盗用;会计资料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年终财务决算时,由于帐表不符,造成财务数据不准。风险④:支票管理方面,支票丢失,开具空头支票。

  负责信访排查督查督办工作全程组织实施。包括:负责信访排查台账的建立,排查案件的交办和汇总,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审核及办案工作建议和案卷处理意见的提出,信访案件结案材料的归档,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反馈,信访案件的交办转办。

  一、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纪检、监察政策法规,负责农村部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查处有关违纪违规案件,推行效能监察。

  (二)在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县委农村部承担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认真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管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风险①:没按要求保证工作日举报电话畅通,接待工作不细。风险②: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办理。风险③:未按规定报主管领导批示擅自处理。风险④:对信访投诉互相推诿,久拖不办;在查处违纪案件中,坚持原则不够,泄漏检举人、投诉人。风险⑤:答复意见未经主管领导审批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风险⑥:没按要求及时将信访处理材料归档。

  2、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制度》。3、接到投诉后,对投诉的内容必须进行认真登记,对于情节严重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4、设立监督岗,加大监督力度。5、严厉查处有关人员向无关人员暴露检举、投诉人的相关信息的违纪行为。6、对投诉查处的情况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向部领导汇报。7、投诉处理后材料要及时归档。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领导批示件未及时登记,造成批示件丢失或损毁;风险②领导批示件未及时传达到相关经办机构或经办人,造成工作延误;领导批示件未及时进行督办,处理不符合工作要求。

  5、不得对来访人员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要热情和蔼、耐心细致。

  6、不得在工作日早午餐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早午餐饮酒(本市以外来客接待、重要外事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

  1、纪检监察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或暗访。经常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作出说明,并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线、实行责任追究。对单位工作人员被市纪委检查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通报一次的,责令写出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同一年度被市纪委检查发现通报二次的,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年度考核奖金外,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对抽调和挂职人员参照执行;对单位聘用人员被市纪委检查发现通报一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1、有事须请假的,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特殊应急情况也需在第一时间以有效的方式告知单位,事后补交请假条。

  1、机关所有收入由财务室统一开票收取交县会计核算中心管理,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票收取或截留资金,如果发现将从严处理。

  2、各种专项资金除其他管理规定外,应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做到专户蓄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机关财政各项开支必须规范,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财会负责人审核,部长审批后,财务方可记帐付款,差旅费由考勤人员和会计审核后,报部长审批后方可报帐,违者,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2、因公去县外出差,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县外出差的差旅费核报标准按县财政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机关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作出计划,交部长审批后,统一购买、发放,人员不得擅自购买。否则,拒绝付款。打字、复印规定地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和结帐。办公用品的领取要登记。办公室要加强对电话的管理,从严控制,不准打长途电线、严格控制招待费,禁止大吃大喝。凡上级来人指导工作或外单位来人,确需就餐的,由办公室经办人向部长报告,经得同意后,再由办公室安排。招待标准因层次因事按领导意图定,增加菜素或拿烟酒,在避开客人的情况下须经得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

  6、财务人员要加强对票证的管理,领用和发出票证要办理手续,用后及时收回,财务人员要坚持财政纪律,坚决按县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规定管好资金,报好帐。每季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1、本部(办)干部一律不单独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由秘书财务科统一管理和调度安排。用车人员除特殊情况外,需提前一天通知派车人员;紧急用车应由派车人员临时派车。未经秘书财务科安排,驾驶员私自出车所耗油料和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2、本单位车辆重点保证部(办)领导公务用车,保证全局和紧急用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干部职工有紧急公务、大额存取以及干部职工特殊情况等,可给予安排。科室负责人出差下乡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3、所有干部和职工包括驾驶员均不得用公车办私事,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入托、接送家属和亲朋好友,不准驾驶公车外出旅游度假。

  4、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用车的,城内经秘书财务科负责人同意,不收费用;超出城区的,经分管秘书财务科的领导同意,由秘书财务科安排,按每百公里

  5、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私自叫驾驶员出车的,擅自驾驶公车肇事的,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的,擅自开车外出发生被盗或损坏的,由本人承担除保险公司以外的全部责任,并进行经济处罚,给予行政处分。属公差事故,司机有责任的,除取消当年安全奖外,并视情节轻重,经部务会研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并影响当年评优。

  6、严禁驾驶员将车辆给他人驾驶和换车使用,特殊情况需他人驾驶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秘书财务科登记,否则发生一次罚驾驶员200元。外单位借车,需报分管领导和部长同意。司机在执行出车任务中未经用车人同意,擅自返回或处理私事而影响工作的,罚款200元。

  7、加强油料管理,节约用油。车辆在城内加油必须在市财政定点加油站加油,由办公室按县财政局规定购买

  8、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凭修理单报帐。先由驾驶员填写修理报告单,再由主管人员审核,出具修车单,

  9、司机在指定地点洗车,由财务室统一结帐。出差、下乡途中洗车需用车人证明方可报帐,其他洗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为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取得新成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现对2012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作如下分解:

  2、严格监督执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使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从源头上扼制行为的发生。雷宜君同志负责以下工作:

  2、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认真解决党组织、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3、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禁止用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继续狠刹领导干部借生日、乔迁、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聚敛钱财的不正之风。继续开展假日廉政活动,狠刹歪风,严格执行有关申报制度,违者严肃处理。

  4、认真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生活会。党员干部要把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作为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自动约束8小时以外生活行为,集中检查整改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转变作风、坚持集中制原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开展告诫活动。对党员、干部、执法人员的轻微的违反廉洁从政有关的规定而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要加大告诫力度,促使他们严格自律。

  1、改革财政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二条线,严禁设立“小金库”,继续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定点接待制度。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2、实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和重大事项申报、通报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工资收入、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申报制度和婚丧嫁娶申报制度。

  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宣传工作的总体布署,切实抓紧抓好。坚持以正面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导向,在党员干部中深入持久地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党风,“三加强、三整顿、三提高”学习教育活动,注重宣传报道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4、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向基层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以服务群众为重点,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5、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肃查处贿赂案件。严格会议规定,精简会议,提高效率。

  为保证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的贯彻实施,规范机关工作程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机关,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机关科室及机关工作人员贯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查纠问责。第二条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贯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包括贯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况和贯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制度,既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第三条贯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的原则,实行组织考核与评议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贯彻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二、监督检查

  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及综合调研科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人员执行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对处室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和提醒科室人员严格遵守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第八条机关科室每年汇总填写《项目审批备查表》、三重一大事项

  第九条纪检监察室每年组织对《项目审批备查表》、《资金安排备查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农办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

  第十条成立农办执行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情况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长任组长、政工主任、综合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任办公室主任,政工科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考核评价主要检查行权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是否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规定;是否严格遵守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是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按照法定的裁量标准和尺度行权;是否遵守办事时限,行权过程是否突出便民高效;行权过程是否全程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考核评价工作采取社会评价与机关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三条每年十二月底前,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机关考评,主要对机关科室全年《项目审批备查表》、《三重一大事项

  第十四条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和申诉,会同政工科等有关科室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具体建议。

  第十五条对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事项,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严格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对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对经济社会造成重大损害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切实加强本机关的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县委农村工作部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奖惩办法。

  3、副部长吴教勇:负责农村工作部党支部工作,主抓农口系统面上的企业改制工作。联系县蔬菜办、移民局。

  5、副部长周国福:协助分管面上农业、综合信息、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农科教、机关财务工作,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管理、验收及各类项目建设资料的归档工作,联系农业综合开发办、农机局。

  6、纪检组长雷晓英: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新农村建设、行风管理、妇女、路段卫生、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党统、干统和编统工作。联系气象局、农经局。

  7、工会主席邹孝勇:分管办公室、政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协助抓老龄老协、农民劳模管理、关工委等工作。

  11、副主任科员蒋义生:协助分管办公室、政工和内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组织、劳动人事、宣传。

  1、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上述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坚持既分工又合作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真抓实干,扎实做好自己本年度的各项工作。

  2、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除认真完成好上述本职工作外,对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必须按要求如质如量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打折扣。

  3、机关所有工作人员按照上述分工,年初制定好工作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对照规划或方案逐步抓好落实,做到一月一小结,半年搞好总结。

  4、由办公室负责对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每月公布一次,逐月公布的情况作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计分的依据。

  1、由办公室负责对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2、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好,本职工作未受到县委、县政府或有关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月发给目标管理综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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